遵义播州区2019年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7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定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录取到我区乡(镇)、村(社区)(不含区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基本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1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录取文件(或审批表)、协议书、两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因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仅为1:1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选岗
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具体岗位原则上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情况和区委编办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确定的岗位。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播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播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约定在服务地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播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