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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年度进人计划(州机编办字〔2022〕1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2名。为确保公开考聘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截止报名之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
3.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身份是行政编制和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身份;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8.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三楼办公室(兴义市瑞金南路53号),联系电话:0859-3112873/13158069104。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疫情防控要求;请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并单位盖章。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盲聋哑学校协商后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5.资格审查: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到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办公室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地点: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三楼办公室(兴义市瑞金南路53号),联系电话:0859-3112873/13158069104。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盲聋哑学校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上进行公示。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在黔西南州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聘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下端州教育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网站发布,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聘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112873、13158069104(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2370(办公室)、0859-3118902(人事科)
附件:1.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新冠肺炎疫情防承诺书(点击下载)
4.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考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考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负责统筹组织考聘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2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公告发布后,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考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入黔人员,实行严格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
健康码若提示三天三检,用户需在第一天、第二天和第三天分别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健康码将会被赋为黄码。若核酸采集24小时后仍处于“检测中”状态,请再次进行核酸采集。。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一)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需落实“3天3检”的考生,其“3天3检”中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在考前24小时以内的,无需再重复提供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开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六)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同行人员密接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同行人员密接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四、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和扫场所码均为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五)需实行“3天3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及检测结果证明。
五、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需实行“3天3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3检”标识),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绿码”、“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扫场所码为“绿码”及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常规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扫场所码为“绿码”及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查。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
2022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210/t20221021_76810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