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网站:进入报名
报名时间:11月9日9:00至2022年11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11月9日9:00至2022年11月14日19:00
报名确认及缴费:11月9日9:00至11月14日19:00
笔试准考证打印: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9:00
笔试:11月26日9:00-11:30 《教育综合知识》
面试:说课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报考职位的工作能力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获得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7.定向招聘册亨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具有册亨县户籍的人员报考。

  8.报考职位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

  9.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10.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册亨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册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截至2022年11月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工作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获得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2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陆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1月9日9:00至2022年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需报考的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9:00至2022年11月14日19: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原因。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2年11月1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4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11月14日19: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9日9:00至11月14日1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交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1.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选定“加分类别”进行加分,原则上根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报考人员申请加分,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及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未填报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或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

  2.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加分确认及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布。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职位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前)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9:00-11:30(星期六)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按照招聘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理论、教师道德修养和不分学段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含加分)60分及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的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限册亨县户籍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报考的任教学段、学科职位要求。

  5.《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

  (三)加分确认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须持《户口本》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全的,取消加分资格;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人员名单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试题分值100分,说课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说课)缺考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含加分分值)。

  九、体检

  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体检所需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考察对象:

  (一)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的。

  (二)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未按规定转移档案等材料的。

  十一、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册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各环节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根据当时有关规定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4211123(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4216886(册亨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点击下载

  4.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防疫工作由册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防控办,负责统筹组织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各考点(笔试、面试)设立防疫组、医疗组,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现阶段,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四川泸州市、南充市和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北区和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花都区和深圳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除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六)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七)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八)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九)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十)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重点地区名单。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凡参加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所有内容,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
在此郑重承诺:本人符合《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证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210/t20221031_76968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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