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武部委托独山县智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工作人员公告

平塘县人武部委托独山县智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招聘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1、民兵武器仓库警卫人员2名;

2、征兵办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5月13日止;

2、地点:平塘县人武部(金盆街道迎宾大道1段66号)3楼政治工作科报名;

3、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187 9841 4681;

4、报名方式:应聘简历投递邮箱870133946@qq.com,由平塘县人武部电话联系面试事宜。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民兵武器仓库警卫人员,工资2600/月(实发),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提供食宿保障(每日缴纳伙食费5元,单位补贴21元;免费单身宿舍),每年工资根据工龄和社会经济情况适当增长。

2.征兵办工作人员,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月,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免费提供食宿保障(每日缴纳伙食费5元,单位补贴21元;免费单身宿舍),每年工资根据工龄和社会经济情况适当增长。工作方式为:正常行政班。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爱岗敬业精神,现实表现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民兵武器仓库警卫人员:男性,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35岁以下(中共党员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平塘籍、贫困户、有武器装备管理经验或中共党员优先。

3.征兵办工作人员:男性,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有文字功底,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平塘籍、贫困户、退伍军人优先,新闻报道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岗位职责:(1)武器库警卫人员,武器库警卫值班值一休一,参加单位集体教育、训练活动,并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2)征兵办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机关文职工作,完成文电处理、沟通协调、会务筹备等工作。

简历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退伍证、党员证及其它获奖证书。

五、补充事项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期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聘用方根据工作需要,对年度考核合格的被聘人员可续签下年度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不服从内部管理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聘方有权予以辞退。

平塘县人武部

2020年5月7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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