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其中,面向选调生计划公开遴选6人。

  (二)职位信息

  公开遴选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或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具体的公开遴选单位、职位、人数和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省级、市级单位设在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在黔单位设在县(市、区)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7.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4日18:00。

  报考者按以下流程报名:

  1.2024年6月25日遴选公告发布后,报考者下载《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报名期间,报考者进入“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w.rsj.bijie.gov.cn/),在招录考试栏目下点击“报名入口”,在网上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再点击“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链接,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保存”按钮。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所有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将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点击“材料上传”按钮上传图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500kb,图片要清晰准确),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4.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交,等待审核。注:请务必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图片,《报名推荐表》图片中的内容要确保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漏填、涂改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2024年7月1日至7月3日期间,每日下午18:00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及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达3:1的职位进行公告,供报考者参考。报名结束后,于7月下旬公布公开遴选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6日18:00。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间内要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单位)按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经报名确认且已上传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的报考者,须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注: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时,请依次点击“保存”和“确认报名”按钮进行提交】

  2024年7月4日18:00至7月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且已审核通过的,由报考者和遴选机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环节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遴选机关(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修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3.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者取消。市委组织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改报的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报考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8:00期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七星关区,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于8月中下旬在报名系统公布,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公告发布后,由遴选机关(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对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遴选计划。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地点设在七星关区,考场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八、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职位,该职位体检对象按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确定;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该职位体检对象按与遴选计划数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

  按以上比例,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指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导致职位达不到差额考察比例的,从该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考察

  本次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如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小于遴选计划数,则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察公告。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因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

  十、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并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试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延长试用期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最多可延长3个月。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通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递补。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试用结束前向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者要密切关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遴选信息。

  (四)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属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7—8319191

  考务咨询电话:0857—8222949

  监督电话:0857-8339320

  附件:1.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2.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x(点击下载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06/t20240625_84911900.html)

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报考提示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明确了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基本政策,仅适用于《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由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官方网站。“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为本次遴选的官方发布平台,所有遴选信息均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报考者要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避免因查看其他非官方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

三、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请广大报考者认真对待每一个遴选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认真理解遴选政策。报考者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和报考指南,理解掌握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确、理性地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谨防上当受骗。本次遴选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理性对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六、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在报名时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须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在遴选期间,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手机号码、更换手机号码、关闭手机等导致无法联系上的,其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说明

一、工作流程

本次遴选工作主要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流程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8:00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写《报名推荐表》。遴选公告发布后,下载《报名推荐表》并如实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二)网上注册报名。为确保系统正常使用,需用计算机登录系统报名,报考者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w.rsj.bijie.gov.cn/),在招录考试栏目下点击“报名入口”,优先用微信扫描进行注册,再用“毕节扫码找工作”小程序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毕节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链接,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保存”按钮。

(三)上传《报名推荐表》。将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点击“上传申请表”按钮上传图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500kb,图片要清晰准确),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四)完成报名。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交,等待审核。

2024年7月1日至7月3日期间,每日下午18:00在“毕节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及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达3:1的职位进行公告,供报考者参考。报名结束后,于7月下旬公布公开遴选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

特别提示:为避免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等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发生,报名最后一天(2024年7月4日)不再对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达3:1的职位进行公告,请广大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四、关于改报职位的情形

(一)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8:00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2024年7月4日18:00至7月6日18:00期间,不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且已审核通过的,由报考者和遴选机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改报的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8:00。

2024年7月4日18:00至7月6日18: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五、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一)基层工作经历界定。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开始计算;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六、关于“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的界定

报考者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其中本级机关是指:市(州)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三级机关,以及省级垂管及派出机构、中央在黔单位对应上述层级的机关。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比如,某报考者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七、关于“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界定

入职4年以上的公务员,近3年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入职2年或3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包含调任公务员)除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八、关于报考年龄计算

本次遴选的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九、关于学历和专业要求

(一)学历要求。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二)专业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各遴选机关(单位)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www.moe.gov.cn)网站中查询到,且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则可用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若报考者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所学专业,可根据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与职位要求,选择专业要求相近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须持专业证明资料向遴选机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十、需注意的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十一、本次遴选体检标准和要求

本次遴选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期间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认真查阅上述体检标准,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06/t20240625_8491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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