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兴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仁人社通〔2020〕81号)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兴仁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现场报名、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兴仁市档案馆门卫室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修养,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二)限兴仁户籍,学历不限,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女年满40-50周岁以下、男年满50-60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2-7页复印件)(先登记失业、再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报名地点:兴仁市档案馆四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
4.联系电话:0859-6210024。
六、面试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面试通过人员,报兴仁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档案馆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工资待遇:按兴仁市现行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市人社局发放,兴仁市档案馆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2.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经兴仁市档案馆考核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档案馆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档案馆负责解释
兴仁市档案馆
2024年8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08_85348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