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兴仁市发改局(市国动办)党组会议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是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求职者下载并填写《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投递到指定邮箱(xrsfgj@163.com)即可。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下午17:00。
3.联系人:张兰,电话:0859-621207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兴仁市发改局办公室(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
资格审查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5.其他相关证书(如: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依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领取低保金存折,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或还款依据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体检
以用人单位具体要求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发改局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发改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九、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08_85350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