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精神,现将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复审及综合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情况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5楼会议室(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西路150号六盘水市直机关金钟综合办公楼)

  (二)资格复审方式

  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制发综合评审环节准考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综合评审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所需资料

  1.报名表、信息表(纸质版);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查询下载的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8.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综合评审

  (一)综合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为:现场写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为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人员,进入综合评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综合评审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1.现场写作能力测试时间:

  2024年9月24日上午9:30—11:00

  测试地点: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5楼会议室(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西路150号六盘水市直机关金钟综合办公楼)。

  2.结构化面试时间:

  2024年9月24日下午14:30—17:30

  测试地点: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413会议室(面试室)、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5楼会议室(候考室)。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个人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未达到当天所有参加测试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综合评审结束后,在所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按岗位1:1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各确定1名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如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3次联系递补人员,每次间隔2小时及以上,均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本次综合评审工作由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2180080

 

  

  (信息来源:https://www.gzlps.gov.cn/ywdt/tzgg/202409/t20240918_85723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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