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宣讲时间: 10月17日 周四 15:30

  二、宣讲地点: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新学生中心C204

  三、宣讲内容:介绍有关情况、播放宣传片、主旨宣讲、选调生代表发言、介绍贵州选调政策、现场答疑等

  为加强贵州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等41所高校所有专业及中国政法大学等14所高校中我省急需紧缺专业(详见附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5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大学(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为选调对象。

  (二)选调职位

  1.职位分类。选调职位分为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党政机关职位包含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3个层级;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包含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2个类别。

  2.专业要求。党政机关职位专业设置为财经方向、法学方向、土建交通方向、信息技术方向、工矿能源方向、农林方向、旅游生态方向、水利水电方向、文史哲方向、教育卫生方向10个方向以及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或不限专业。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专业设置为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或不限专业。其中,设为专业方向的职位,主要指该职位涉及的业务领域,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均可报考。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录“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ecos.com/1728376600)查看。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4.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截至报名首日,大学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相应放宽2周岁。

  6.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拟报职位资格条件。

  7.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市(州)级以下党政机关职位,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不受此项上述5个条件的限制,但需满足拟报职位资格条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省服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上述5至8条的相关印证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1.学校推荐及报名材料准备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1《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身份证;3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层次学籍报告;4党员身份证明;5奖学金证书;6表彰证书;7学生干部证明;8参军入伍经历证明;9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10论文及科研经历相关材料;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①至③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若有④至?相关材料,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以上材料分别制成PDF(JPG、JPEG、PNG)格式文件,在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上传材料是择优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的重要依据,须真实、准确、完整。多次获得奖学金、表彰,具有多段学生干部经历等情况的,须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上传提交】

  2.校内报名

  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20日12:00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就业平台(https://www.job.sjtu.edu.cn/career/main/main),点击“选调生报名”,完善选调生登记表后,进行“选调生项目”报名。考生填写《贵州省定向招录2025届选调生推荐表》(附件2),于10月20日12:00前双面打印三份,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和校就业指导中心(闵行校区新学生中心B503)推荐审核盖章后,扫描(拍照)为JPG图片,网上报名时上传提交。

  3.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

  ②报名截止时间:

  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2024年10月21日14:00;

  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2024年10月23日14:00;

  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2024年10月25日14:00。

  ③报名方式:登录“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ecos.com/1728376600)查看具体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个职位当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可作为参考,及时、理性填报职位。

  ④报名系统须实名注册,每名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后不可修改,请据实、谨慎填写。

  ⑤每名报考人员可同时填报1个党政机关职位和1个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也可只填报1个职位。

  【注:报考人员须根据具体职位明确的条件进行填报,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规范省管企业人员招录(调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⑥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素质测评将在17个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点城市,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考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择优环节,若因不符合该职位条件导致审查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或录(聘)用资格。

  (二)择优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及职位改报

  1.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类职位。在各阶段报名截止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学历学位、专业方向、获得表彰、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军入伍经历等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并查看是否进入所报职位素质测评环节。一经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素质测评人员的,不得改报。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素质测评人员的,可及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主要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①10月21日14:00,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以及市(州)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②10月23日14:00,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和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③10月25日14:00,报名和改报截止。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10比例以内(含1:10)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

  2.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报名结束后,进入素质测评比例由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

  (三)素质测评

  1.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素质测评包括笔试、面试。

  ①笔试。笔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同时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考生,素质测评结果通用。

  笔试、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10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2.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确定签约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情况,结合我省干部队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需要,择优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只能签约1个职位,一旦签约则不可更改,如有违约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党政机关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的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党政机关职位的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的考察工作参照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人民警察职位签约人员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七)递补、调剂

  在选调过程中,若有空缺职位,则适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开展递补、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录(聘)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宜

  1.本次定向选调不收取考试费。

  2.本次定向选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本校校园网和招生就业网以及用人单位网站的有关信息。

  4.本公告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880028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

  附件:

  1.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

  2.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2日

  附:可搜索微信号“xds_sjtu”,备注“毕业年份+学院简称+姓名”添加选调生小助手,添加后发送“进贵州选调群”加入交流群。

  相关附件

  附件1: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doc

一、北京大学等41所高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二、中国政法大学等14所高校中我省急需紧缺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类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类专业)、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类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类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经类专业、法学类专业)、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类专业、管理学类专业、法学类专业)、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类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经类专业)、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类专业)、河海大学(水利类专业)、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安全工程类专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安全工程类专业)、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类专业)、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

  附件2: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点击下载

  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考指南.docx

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
优秀毕业生报考指南

第一章  特别提示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明确了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政策,仅适用于《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选调公告》),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报名系统与信息发布的网站
本次定向选调的报名系统为“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kecos.com/1728376600)。选调的相关信息也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报名系统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时参加本省选调的各个环节,同时避免受其他虚假错误信息误导。
三、诚信报考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学位等个人相关信息,提交受表彰情况、获得奖学金情况以及参加高校各类组织活动情况等相关资料。选调单位或组织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人员应严肃对待,坚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理解选调政策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和报考指南,准确理解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理性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谨防上当受骗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的选调生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等,均与贵州省委组织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选调秩序。
六、保持通讯畅通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在选调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更换手机号码、关闭手机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第二章  常见问题答疑

一、本次定向选调的流程有哪些?
本次定向选调按照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确定素质测评人员,素质测评,确定签约人员,体检、考察,递补、调剂,公示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本次定向选调的职位类型和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本次定向选调职位分为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具体职位信息登录“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zkecos.com/1728376600)查看。
职位专业要求设置为财经方向、法学方向、土建交通方向、信息技术方向等10类专业方向的,其专业方向主要指该职位涉及的业务领域,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毕业生均可报考。职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设置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学科专业目录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查询。
三、2025年毕业如何界定?
2025年毕业是指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体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如何规定?
截至报名首日,大学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相应放宽2周岁。
五、选调条件中的“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是如何规定的?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4年10月,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
六、哪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我省选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并且在与教育部门签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协议》中明确毕业后定向到贵州省或可到贵州省服务。
七、高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能否以曾经获得过的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不能。报考人员只能凭最高学历以及对应专业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如: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和专业参加选调或报考相应职位。
八、报名方式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14:00期间登录“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zkecos.com/1728376600),按提示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九、报名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①《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选调公告附件2》),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身份证;③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层次学籍报告;④党员身份证明;⑤奖学金证书;⑥表彰证书;⑦学生干部证明;⑧参军入伍经历证明;⑨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⑩论文及科研经历相关材料;⑪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须分别制成PDF(JPG、JPEG、PNG)格式文件,在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
以上材料是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交各种类型的材料,避免因遗漏相关材料,对综合评价造成影响。
十、报名时如何填报职位?
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分别通过“党政机关职位报名入口”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进入相应页面,填报党政机关职位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可同时填报1个党政机关职位和1个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也可只填报1个职位。获得所报职位签约资格的,只能签约1个职位,一旦签约,则不可更改。
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个职位当前报名人数,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填报职位,避免错过相应职位报名时间,或者在截止时间前扎堆报考,引起系统网络堵塞,导致报名失败。
十一、报考人员填报职位时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规范省管企业人员招录(调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形。
十二、如何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报名结果查询”栏目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状态会显示为“待审核”、“已通过”和“未通过”。状态显示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截止前,按提示信息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十三、如何择优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
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上述11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
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进入素质测评人员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十四、未进入素质测评人员如何进行职位改报?
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素质测评人员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主要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10月21日14:00,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所报职位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以及所有市(州)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2.10月23日14:00,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所报职位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和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所有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3.10月25日14:00,报名和改报截止。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10比例以内(含1:10)确定进入素质测评人员。
十五、如何选择素质测评考点?
为方便报考人员参加素质测评,本次选调在全国17个城市设置考点。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城市考点,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贵州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城市考点的报考人员数量,在相应高校设置考场,确定每名报考人员的具体测评地点。考点、考场信息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十六、如何参加素质测评及查看测评结果?
10月30日前,将通过报名系统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及时查看考点学校及考场信息,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做好参加素质测评相关准备。
参加素质测评时,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结果,确定本人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结果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十七、如何确定是否进入签约环节?
拟签约人选确定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登陆查看本人是否进入签约环节。未进入签约环节的报考人员,应实时关注报名系统、学校校园网或招生就业网,以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的递补、调剂相关信息。
十八、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的签约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体检标准按照哪些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党政机关职位的体检标准执行。工作岗位有特殊需要的,根据体检情况研究作出结论。
国家若出台体检标准新规定,从其规定。
二十、考察按照哪些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职位的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执行。
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工作还应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人民警察、机要密码等职位以及其他情况需要延伸考察的,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的考察工作参照党政机关职位的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我省公务员、选调生招录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十二、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定向选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与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视情向考生所在学校通报。

  (信息来源:https://www.job.sjtu.edu.cn/career/news/view/dxxdnews/90964702530675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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