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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根据《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机关后勤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安保1名、驾驶员1名。

  三、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或失地农民的失业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勤政廉洁,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性别:限男性;

  3.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4.安保人员,年满45周岁以上,有安保工作经验者且接受过安保培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车辆驾驶员,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有驾驶员工作经验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政工科603,联系人:谢方敏,联系电话:18286209808。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

  (4)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表附后);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纳入我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及社会保险。

  2.聘用期限: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执行(播州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

  七、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286209808 

  附件:播州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点击下载

  2024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ldjy_70051/202412/t20241210_86320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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