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红十字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推进安顺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经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业务科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安顺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顺市红十字会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安顺市红十字会业务科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8年5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录用外能在此岗位服务2年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安顺市红十字会综合办公室。(安顺市市政府大院10栋3楼。)
4.联系人:姚文英。
5.联系电话:0851-33237306,13765389099
6.资格材料:报名需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对照《招聘简章》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工作组统一面试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复审
1.考察复审由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确定考察对象中开展考察复审。
2.考察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招聘岗位所需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形成考察报告报市红十字会党组确定试用对象。
七、公示聘用
试用对象确定后,需面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签定试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如工作能力和表现能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工资为3500,单位为职工缴纳五险。
安顺市红十字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