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
简章
为提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控工作有效运转,更好保持和提升全县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根据《镇宁自治县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镇府办发〔2020〕18 号 )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8名,现将招聘要求公开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专职消防员为身体健康、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体条件是: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男性,身高160cm以上,符合消防救援人员体型标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
3.文化程度要求:初中及以上毕业生。
4.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
5.身体健康,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6.能适应“两严两准”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意识。
7.退役军人、农村精准扶贫户、残疾人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对象、应届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二、受聘人员工作职责及待遇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统一调度,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坚决完成各类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各类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能较好地完成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此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按照《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及文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审查,经招聘考核组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公示期为三天。
2.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并进行公示,在确定参加笔试比例中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参加笔试,公示期为三天。
3. 笔试。笔试以心理测试为主,成绩以合格为线,成绩合格进行参加面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面试。面试总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公示期为三天。
6.政审。对通过面试、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后面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为三天。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经济、政治和其它问题。
(4)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7.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一经聘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在用工过程中若有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将可随时予以解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3日起至10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网上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zndd2473@126.com
方式二:现场报名,地点:镇宁县西南外环路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报名对象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精准扶贫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报名表和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对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填写相关登记表等表格,并准确填写本人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报名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为报名资格审查,逾期未及时提交资料、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蒋章华
联系电话:13765313031, 085136222145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故意隐瞒身体疾病,导致出现意外的由个人负责。
六、考试成绩计分
按照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3000米计时成绩排序。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及文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一)工资由公益性岗位津贴+绩效予以保障。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试用合格后,工资最低保障标准为(除五险一金): 3000元每月。
八、聘用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过后,进行体能考核,按照考核成绩等级发放工资,工作期间每月月底进行体能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工资等级。
九、合同解除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专职消防队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提出解聘意见。
十、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纪律条令》、《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行动安全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周享有法定公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队员,每年享受10天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任务结束后安排补休。
十一、招聘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拟聘用人员均对外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工作中必须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如有违纪发生,对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本方案由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下载提示:点击附件,稍等2-5秒即可打开页面】附件1:消防救援人员体型标准
【下载提示:点击附件,稍等2-5秒即可打开页面】附件2: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科目考核标准
【下载提示:点击附件,稍等2-5秒即可打开页面】附件3: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镇宁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