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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需要,急需补充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职位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

  (一)招聘范围

  本县户籍(截止2025年1月15日前迁入且至今仍为纳雍县户籍)或生源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符合《职位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人员;

  4.截至2025年1月16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不符合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社会工作部一楼大厅(源生牧业往收费站方向15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结束后,如确认职位无人报考,将相应取消该职位。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报名咨询电话:

  0857—3521558(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服务中心)

  0857—3530060(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5.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考始终,在整个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5.《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1月17日下午2:00至6:00;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进入考察政审程序。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两名以上正式工作者组成。政审组考察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公告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若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面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激励保障

  新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薪酬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薪酬待遇按照聘用人员学历层次和职业资格等级高低区别执行,但不低于3300元/月(含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者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或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附件1.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501/t20250112_86611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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