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0年面向全国选调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级干部公告

为充实我区校(园)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有效促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提高,推进我区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观山湖区2020年面向全国选调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级干部工作。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调工作在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园)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园)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选人数及调岗位

观山湖区中天铭廷幼儿园                    园长1名

观山湖区万科理想城幼儿园                  园长1名

观山湖区观山小区幼儿园                    园长1名

观山湖区第十八幼儿园                   园长1名

观山湖区宇虹万花城幼儿园                  园长1名

观山湖区世纪城小学(万科理想城校区)      副校长1名               

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西南上城分校小学部)  副校长1名

观山湖区华润中学                          副校长1名

(以上学校名称均为暂定名称,以“三定”方案确定的名称为准)

二.选调范围

全国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贵阳市观山湖区所属学校)。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1975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干部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园)长领导任职经历,原则上近3年内任校级领导。如近3年内已不担任校级领导,须曾任校级领导,且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现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任职;

2.曾被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优秀校长或相当层次荣誉称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不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相关公告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3日00:00—5月8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1051032373@qq.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必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进入现工作单位的批复文件(现工作单位每一页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相应岗位校(园)级干部任免文件(现工作单位每一页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现工作单位每一页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应聘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应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观山湖区教师。

(四)咨询电话  0851-84119002(工作日9:00-17:00)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

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按岗位1∶2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在编在岗情况。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人选表现,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园)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校(园)级干部人选。

(八)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校(园)级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区人事管理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宜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选调的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需按照区内关于人员调动有关要求办理,辞职、辞退人员一律不予接收。

七、纪律要求

本次校(园)级干部选调工作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园)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信息查询: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guanshanhu.gov.cn/

监督电话:0851-84119016    咨询电话:0851-84119002

【点击附件复制链接 ,再打开浏览器粘贴地址即可下载】附件:1.报名表.doc

           2.报考证明(模版).docx

观山湖区公开选调校(园)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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