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档案馆(地方志办公室)

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观山湖区档案馆(地方志办公室)公开自聘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正派,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没有受过违纪违法处分

2.心理健康,言行得体,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能够安心工作,忠诚岗位2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历史、中文,具备较强的公文撰写、编辑能力,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有关软件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承担岗位职责的精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为27岁以上、50岁以下。

5.合符相关要求,有工作经验及家住观山湖区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方志科

编辑、编务工作人员

1

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具备较强的文稿撰写、编辑、编务等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服从单位安排。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地方志编篡工作或类似文稿撰写、编辑、校对、编务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7日至4月13日。报名人员请下载、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投档邮件名称为“姓名+贵阳市观山湖区档案馆”(请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格式和要求填写,拒收内容不全或自制报名表)。

(二)面试

报名后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择优单独电话通知本人面试(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三)政审

经面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聘者,按照观山湖区聘用制人员管理和政审有关要求开展政审,填写《聘用人员政审表》,并到辖区派出所开证明。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开展政审工作。填写内容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聘用

经政审合格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聘者,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入职承诺书”后,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制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薪资待遇参照观山湖区关于派遣制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1.基本工资: 3200元左右/月(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2.绩效奖励: 根据个人表现和有关绩效考核规定核发。

联系人: 王勇  龙姿

电  话:  0851—84857300  

邮箱:  641977983@qq.com

【点击附件复制链接 ,再打开浏览器粘贴地址即可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

 

 

贵阳市观山湖区档案馆(地方志办)

2020年4月8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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