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

  2022年11月5日7:30前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并通过体温检测、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并参加面试。面试考生7:50后不得进入考点,8:00后不得进入候考室。

  二、面试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一小学

  三、面试方式

  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按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10分钟。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10月28日9时—2022年11月4日24时

  五、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发生的不确定性,为避免考生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或在旅途中出现疫情影响考试,建议考生提前7天抵(返)水城区备考,并落实好本地疫情防控措施,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预留足够时间。并符合《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面试疫情防控要求》相关防控要求(附件3)。

  水城区教育局:0858-6664746;

  水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0858-8262492;

  水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社会防控组:0858-8930002; 

  附件1:水城区2022年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候考室安排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水城区2022年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面试考生须知.doc

一、考生面试以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
二、考生需携带面试准考证(由疫情防控人员加盖“检测合格”)和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核验身份后方能进入候考室。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将随身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特别是手机(置于关机状态),按候考室工作人员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不交的,发现一律按违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只能报抽签序号:“我是XX号考生”,不能报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途中不得与他人接触、交谈。从候考室到考场及候分处,都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
六、面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处理。
(一)扰乱面试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工作人员工作的;
(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四)伪造证件、材料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的;
(五)由他人代替面试的;
(六)具有其他取消资格情形的。
七、本次面试,候考时间较长且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需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八、考生考试结束,拿到成绩通知单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严禁在警戒线内逗留和拨打电话。
九、要确保所填联系电话畅通,否则有事联系不上即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十、有关通知适时在水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考生需随时关注。不按通知要求参加或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3: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员额制幼儿教师招聘面试疫情防控要求.docx

为做好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员额制幼儿教师面试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关于全面加强省外入黔人员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97号)等文件精神,考生须做到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由各地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判定为密接的密接,未完成“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入黔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未完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一)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入黔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三检”,未完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三)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贵州健康码提示需实行“3天3检”的人员,须提供抵黔后3日内按规定时间检测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3天3检”第3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六)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七)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
(十八)因疫情发生的不确定性,为避免考生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或在旅途中出现疫情影响考试,建议考生提前7天抵(返)水城区备考,并落实好本地疫情防控措施,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预留足够时间。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8-6662660.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二)扫“场所码”,扫码提示“正常通行”;
(三)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四)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贵州健康码提示需实行“3天3检”的人员,须提供抵黔后3日内按规定时间检测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3天3检”第3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贵州健康码提示需实行“3天3检”的考生,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场所码”扫码提示“正常通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黔后3日内按规定时间检测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3天3检”第3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无需重复检测”、《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
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打开“贵州健康码”,准备好扫“场所码”,“场所码”扫码提示“正常通行”和《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如发现需进行“3天3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三)临时医学观察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医学观察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附件4: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2022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jsgl/202210/t20221027_76929891.html)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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