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盘州市石桥镇乐民幼儿园,原盘县乐民镇中心幼儿园,现位于盘州市石桥镇(原盘县乐民镇)乐民新街小城镇内,在乐民第一中学西南面50 米。我园于2012年通过县级一类幼儿园评估,2013年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2015年10月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

  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18岁——35岁;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二乙以上,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

  7.有幼儿教育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 教师需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

  4.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

  6.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保育员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女性,年龄20——4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保育员证;

  4.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会说普通话,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责任心强,有爱心、耐心、细心,能做到关心幼儿;

  7.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亲和力;

  8.有相关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配合班级教师做好每天的保育常规工作,包括照顾幼儿的日常生活如喝水、吃饭、午睡、户外安全等。

  2.协助教师进行教学,负责班级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等。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讲究卫生,团结同事,有责任心,无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

  4.严格执行园所安全、卫生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5.负责班级的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班级环境的干净整洁。

 

  温馨提示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育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资及待遇

  1.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任用。

  3.按幼儿园目前岗位工资标准实行。

  4.招聘程序: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面谈、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登陆后即为报名成功,完成登记后按照面试时间到园面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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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时间:

  2024年8月30日下午(星期五)

  下午14:00

  三、面试地点:

  石桥镇乐民幼儿园会议室

  四、所需材料:

  专任教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

  保育员:本人身份证、保育员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

  联

  系

  我

  们

  联系信息:

  李娟老师:15117412172

  丁蓉老师:15329688026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3wngagAmRUXeF0AyxFg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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