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考试成绩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根据《黎平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阶段,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二)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三)资格复审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按照《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学历备案表需提供报考岗位所用学历,无二维验证码无效)。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

  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

  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人口岗位的,提供相应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搬迁时间等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3);

  2.定向在黎平县城市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提供由所在社区出具服务证明,并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4)原件;

  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见附件2)。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七)“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黎平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份。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由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直接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期不再公示递补人员名单,待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五、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四)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p.gov.cn)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23326

  附件1:黎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点击下载

  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3: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人口证明(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4:社区服务者证明(模板).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409/t20240929_85772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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