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平县2019年拟聘用张秀菊等二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招聘到2019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应有56名,因有1名放弃体检资格,有1名放弃转正资格,有2名在组织体检时属孕期尚未能提供胸片结果。现张秀菊等同志已分娩结束,提出补检申请。2020年3月26日,县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纪检人员引领张秀菊、谢义慧同志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关项目的补检。经医疗机构认定,张秀菊、谢义慧补检结果为“合格”,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张秀菊、谢义慧二位同志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示期:5天(2020年4月9日-4月13日)。
二、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黎平县招聘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