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从江县2020年4月份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2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0年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受从江县纪委县监委监督和从江县财政局、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具体由从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的性质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身份,由县公安局统一集中管理,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开展看护任务时由县纪委县监委管理,平时由县公安局培训和训练。工资标准为4200元/月(包含工伤险、养老险、失业险个人缴纳部分),本次招聘人员临时聘用的工作时间从本次招聘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 2020年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辅警。
(二)招聘条件
1.从江籍的公民身份;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4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6米及以上,女性1.55米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留置陪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加分条件
获得表彰的可以在最终成绩总分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可以累计,但加分总分不得超过6分:
(1)获得部队表彰的,荣誉称号加6分,一等功加4分,二等功加3分,三等功加1分,师级以上表彰加3分,团级表彰加2分,营级表彰加1分,连级表彰加0.5分;
(2)获得地方政府表彰的,中央级表彰加6分,省级表彰加5分,州级表彰加4分,县级表彰加2分;
(3)获得公安机关表彰的,荣誉称号加6分,一等功加4分,二等功加3分,三等功加1分,部级表彰加5分,省级表彰加4分,州级表彰加2分,县级表彰加1分。
六、招聘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从江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jiang.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结果等,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本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共1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从江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二)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从江县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的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考对象、招考条件,以及《职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中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缴纳150元的考务费(其中:100元的报名费和50元的公安尿检材料成本费)。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并收取《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报名信息表》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报名信息表》2份(须打印版,手写版不收);
2.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还须持退役证及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4张;
4.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5.报考人员符合表彰加分标准的,需要提供印证材料(表彰文件文号、证书等)。
6.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考试
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要求和黔东南州公安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经验相结合,考试设为体能考试、笔试和面试考试。体能、笔试和面试考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体能考试: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回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组: 800米跑、10米×4往返回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考生体能测试总分为四项测试项目得分的平均值。各项目测试标准及计分办法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分数低于70.0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体能准考证于2020年 4月22日(共1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从江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考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内容为: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即男性48名、女性12名)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采取面对面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则以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相同,则以学历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档立卡贫困户身份、学历相同,则以年龄小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考试总成绩高到低分确定,体检若有不合格者可以递补。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公安尿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并按同一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某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学历、年龄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所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十、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政审,同时对应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招聘审批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从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纪律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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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从江县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报名信息表;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从江县纪委县监委 从江县公安局
从江县财政局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