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接转2017年“特岗教师”体检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文件精神,我县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张雯等78名“特岗教师”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接转张雯等78名“特岗教师”到瓮安县有关学校工作。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
三、体检人员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到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报到时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现场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表》本人基本信息。
四、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费245元,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体检前须空腹,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2、体检前一天忌酒,忌高脂肪、高蛋白饮食,21:00后禁食,避免剧烈运动。
3、妇科B超需膀胱充盈后才能检查。
4、若在月经期,延后进行妇科项目检查。怀孕者,延期进行X射线及宫颈涂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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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