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瓮安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内容更正的公告

瓮安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七条(二)资格复审章节中,有关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经研究:将“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职位,按规定调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更正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规定调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特此公告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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