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警务服务中心2020年面向公安院校和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罗甸县警务服务中心2020年面向公安院校和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就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8月30日(星期日)
体能测评地点:罗甸县第二中学(田径场)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于2020年8月28日–8月29日上午9时至17时到罗甸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公安窗口,凭身份证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体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前需填写考生承诺书,不得由他人替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并列入个人诚信考试档案。
3、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在2020年8月30日上午7时前到达体能测评地点,进行健康扫码、体温监测;7时30分开始检录进场,检录工作结束或未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5、考生在检录入场时,应着运动服装及运动鞋,不得携带除身份证及准考证的其他个人物品进入考场。
6、体能测评共分为三个项目,在体能测评中,期间任何一项未达到合格标准或者犯规的考生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小组领队引导退出考区。
7、待考考生需有序在待考区等候考试,未经小组领队同意不得随意走动影响正在体测的考生,一经发现,经警告后仍然不听劝阻的,立即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点击附件复制链接 ,再打开浏览器粘贴地址即可下载】附件:罗甸县警务服务中心2020年面向公安院校和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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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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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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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米 → |
30厘米 |
图1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