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03职位(从事警犬训练工作)面试公告
根据《荔波县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荔波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03职位(从事警犬训练工作)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客观公正地测评应试者的相关能力素质。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报考荔波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03职位(从事警犬训练),且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测试地点:瓮安县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2月20日
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荔波县公安局政工室
领取面试准考证所需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主动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有关事宜
1.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测试当日08: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在候考室签到,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顺序。如不能在测试当日09: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考生自带缉毒犬(限一头)参加本次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考生现场抽签确定测试出场顺序(原则上公犬在前,母犬在后),独立指挥所携带的缉毒犬进行搜毒测试。
4.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5.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监督)电话:
荔波县公安局政工室:0854—3611545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 0854-3615613。
荔波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