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兴仁市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扩充消防队伍人才实力,因工作开展需要,结合我大队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勤岗位类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考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此次共招录战斗员1名,上班时间: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暴力倾向、无吸毒、涉黑、涉抢、涉盗、涉黄、参加邪教记录。

  2、要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消防站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3、合同制消防员: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吃苦耐劳、艰苦顽强的意志品质,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具有敢于争先和甘于奉献精神。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二)合同制消防员限男性,年龄18至28周岁,身高1米60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备保密意识,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单位相关信息。

  (四)有吉他、贝斯手、唱歌、架子鼓、足球、篮球等特长优先招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核查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互联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以文件夹形式投送至QQ邮箱:1327286797@qq.com;提供材料以“名字+报考岗位(战斗员)+电话形式+简历”(如张某某-战斗员138XXXXXXXX简历)命名,或直接到消防救援大队提交报名材料。咨询电话:联系方式:吕站长:15585387255、李班长:18296062745。

  体能考试及面试考核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传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突发性疾病以及不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疾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9时结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试用期的将取消试用资格直接辞退。大队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五)考核内容、时间和方法

  1.体能试时间:待定,体能考试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体能考试内容:三公里、单杠、茯苓折返跑依次进行。

  3.面试:主要围绕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

  4.公示及录用: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试用期2个月,经体能考核与面试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两年一签),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合同制消防员由单位统一提供住宿;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2000元/月予以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约3500-4000元,结合工龄和工作表现,将逐年提高。每月可休息6天(实习期原则上不安排调休,视工作情况可酌情安排调休)

  2、绩效工资实行月度绩效工资制度。

  3、社会保险:支队按照国家、贵州省和黔西南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保险和相关保障待遇。

  七、其他事宜

  (一)合同签署:试用期结束后,如符合要求,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

  (二)本次招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提供个人作品存在造假、抄袭、模仿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六)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本招聘方案由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410/t20241009_85794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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