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人武部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办公室文秘4人(因工作强度较大,限男性);
2.工作地点:兴仁人民武装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黔西南州户籍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应聘人员需具备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并熟练计算机操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军人。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兴仁人民武装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兴仁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三楼政工科。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17:00
4.联 系 人:张 洋(18083258808)
刘光辉(13595981366)
五、招聘方式
考试形式:面试或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兴仁人民武装部;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察与体检
1.面试后择优考察。经考察、政治考核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如遇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
2.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人武部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未按时参加、放弃体检(复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经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报人武部党委审批同意后,按照兴仁市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合同,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670元/月(含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和大病统筹),绩效工资1700元/月,合计3370元/月;食宿免费。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兴仁人武部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由人武部招聘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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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人民武装部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