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查加分对象、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对象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二)加分时间及地点

1、审查加分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7(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审查加分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考生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于2020年10月21日至27日对考生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不予补办。

(三)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审核期间不能摘离)。

(四)凭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进入。

(五)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

(六)符合《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求。

(七)所有考生的加分情况,现场加分结束后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7821049、7611925(晴隆县人社局)(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晴隆县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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