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招聘勤务辅警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勤务辅警,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勤务辅警32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
2、户籍:限兴仁市户籍;
3、文凭要求: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学历;
4、年龄及身高要求:年龄18—28周岁;身高168CM以上;
5、矫正后裸眼视力不低于4.9。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兴仁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东湖加油站旁),联系人及电话:王仕力(18300892573)、陈仕银(1354747418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伍军人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入围人数。
2、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情况确定入围人数,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三)政审、体检及公示
1、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3、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临时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或者电话通知)。
四、职责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特警勤务辅警,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被招录的勤务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大队领导对被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招聘的勤务辅警实行月工资制,试用期每月工资1600元(含保险),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3500元(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