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工作方案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医院前身为1941年由我国最早的牙医学鼻祖之一、美国加州大学牙医学博士张舒麟教授创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科,是贵州省最早的口腔医学发源地。2013年经省卫计委及省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批准成立。

医院位于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内,面积12000平方米,设牙科综合治疗椅120台,编制床位100张,拥有完整独立的手术室(百级数字影像直播手术室1间、万级手术室5间)、麻醉科、复苏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口腔病理科、影像科、生化检验科、口腔急诊科等,口腔临床专业科室设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科、口腔黏膜病科、儿童口腔科、预防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种植科、口腔正畸科。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北京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口腔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已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医院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简化招聘博士配偶方案,招聘方案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院内公布,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布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9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简化招聘贵州医科大学在编在岗博士的配偶1名,为专技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岗位需求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简化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老药学楼4楼) 。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院按照《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方案》,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及自荐信、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所应聘岗位支撑材料;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箱,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3份。(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其配偶博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双方结婚证书复印件1份。

④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院内公示3天。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要求在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公示:面试成绩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院内公示3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体检结果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院内公示3天。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认定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 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除名的人员;

  6.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收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 由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 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9.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 存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人员;

  12.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院内和贵州医科大学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医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简化招聘博士配偶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医科大学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博士配偶招聘工作,加强对博士配偶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三)联系电话:0851-88512226 监督电话:0851-8851223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商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岗位需求表

附件二: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0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报名表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0年7月21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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