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2022年银龄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教育质量,根据《贵州省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 市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现将2022石阡县招募银龄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招募需求计划,结合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我县2022—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4人。二、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以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为主三、招募对象和条件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且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 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受援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石阡县教育局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结合我县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自愿报名(818日至19日)。志愿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到县教育局自愿报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报告原件),交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822日至23日)。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审核,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公示公布(825)。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签订协议(829日前)。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讲学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上岗任教(91日开始)。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讲学教师根据有关规定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六、保障措施(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 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按每学期1万元发放,所需资金从“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中开支。(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七、报名咨询报名资格条件解释及资格审核事项由石阡县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8563930787,3930057本公告由石阡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石阡县教育局

2022813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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