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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就业见习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定见习人员、体检及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二、招募计划及见习时间

  (一)招募计划

  公开招募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0名;

  (二)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以实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间计算),青年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青年须先取得注明为失业状态的就业创业证)。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服从安排,团队合作意识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相关禁业性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见习生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0楼1017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851-28270909。

  (三)报名材料

  1.《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6—24岁失业青年须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注: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五、确定见习人员

  本次招募计划采用信息审核及岗位适配度审核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人选。

  六、体检及签订见习协议

  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见习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见习资格。体检费用由见习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签订见习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见习协议后,由就业见习人员到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的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板块《见习资料下载》栏目根据《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指引——通过互联网端提交见习申请,完善注册、认证、登记见习意向、岗位对接和上岗等流程。

  七、就业见习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为每月2500元,并办理每人300元以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生应自觉遵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二)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就业见习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定见习人员、体检及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二、招募计划及见习时间

  (一)招募计划

  公开招募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0名;

  (二)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以实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间计算),青年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青年须先取得注明为失业状态的就业创业证)。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服从安排,团队合作意识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相关禁业性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见习生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0楼1017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851-28270909。

  (三)报名材料

  1.《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6—24岁失业青年须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注: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五、确定见习人员

  本次招募计划采用信息审核及岗位适配度审核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人选。

  六、体检及签订见习协议

  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见习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见习资格。体检费用由见习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签订见习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见习协议后,由就业见习人员到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的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板块《见习资料下载》栏目根据《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指引——通过互联网端提交见习申请,完善注册、认证、登记见习意向、岗位对接和上岗等流程。

  七、就业见习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为每月2500元,并办理每人300元以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生应自觉遵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二)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zyzy.guizhoucourt.gov.cn/xwfbt/28883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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