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县域经济及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于2019年12月23日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截止2019年12月25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8. 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工作人员。
四、工资待遇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益性岗位薪酬的相关规定发放。
五、工作地点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403)。
(凤冈县茶海路2号,茶海之心大酒店背后、时代国际小区对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邮箱:fgxzrzyj@163.com)
3.咨询电话
0851—25221390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七、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1.《凤冈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和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3张(网上报名提供电子版)。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则立即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凤冈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月9日-10日上班时间到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办公室(403)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十、考试方式及内容
1.报考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5.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十一、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以1:3人数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十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1.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2.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凤冈县自然资源局有关的公开招聘。
十三、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2.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3.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6.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十四、政审、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2.政审方式: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
3.政审不合格的由下一名次考生递补进入政审。
(二)公示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凤冈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18085200821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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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