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医院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校园招聘简章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通过后,决定在遵义医科大学校园内公开自主招聘非编制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
(一)医学类临床专业应届毕业生16名;
(二)护理类护理学专业应届毕业生8名;
(三)护理类助产专业3名;
(四)医学类临床专业执业医师12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能够在医院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往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湄潭县医疗机构在编职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专业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医学类临床专业应届毕业生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2.护理类护理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28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0cm(男)、155cm(女)及以上。
3.护理类助产专业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往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0cm(男)、155cm(女)及以上。
4.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士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报考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遵义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经学校盖章的毕业考试成绩表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4.临床医学专业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考试成绩(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面试、公示、体检、试用、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遵义医科大学网站、湄潭县人民医院网站、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等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
3.报名方式、开考比例及最低录用条件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应届毕业生按所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员三倍内进入面试,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最低聘用条件。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要求,在报名时当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进入下一环节。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查验毕业考试成绩(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面试
1.时间安排:
查验毕业考试成绩时间:2020年6月28日报到时查验登记毕业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内)报到处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8日下午14:00-16:00。
面试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内)湄潭县人民医院面试点
2.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进入面试考场,迟到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3.往届毕业生只参加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4.应届毕业生面试成绩与毕业考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5.总成绩取至小数点后2位。
6.面试题目范维:2个公共题(现场出题方式)。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总成绩,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湄潭县人民医院官网和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1.考试成绩公示后,总成绩70分及以上者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专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在湄潭县人民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在总成绩不低于70分前提下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试用的,取消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湄潭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后试用1个月。
(七)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护理和助产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020年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不予签订合同,顺延试用下一名。
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医院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按医院薪酬分配方案执行,临床医学研究生及规培生奖励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简章》由湄潭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229709(人力资源部)18608520702(岳先生)
湄潭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