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区属国有企业: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5日印发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府办发〔2020〕18号)因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20年5月29日起废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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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